医院中心供氧系统氧气站(供氧室)建设说明
4370医院中心供氧系统氧气站建设说明:液氧气化站房主生产间及氧合流排间宜为单层;气化站房主要生产间屋架下弦高度按设备等确定且不小于4米;相关建筑须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...
查看全文全站搜索
主要根据《GB50751-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》第4.6.4医用液氧贮罐与建筑物、构构筑物的防火间距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的有关规定;
2、医疗卫生机构液氧贮罐处的实体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.5m;当围墙外为道路或开阔地日时,贮罐与实体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1m;围墙外为建筑物、构筑物时,贮罐与实体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5m;
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建筑物、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,不应小于表4.6.4的规定。

| 建筑物、构筑物 | 防火间距(米) |
| 医院内道路 | 3.0 |
| 一、二级建筑物墙壁或突出部分 | 10.0 |
| 三、四级建筑物墙壁或突出部分 | 15.0 |
| 医院变电站 | 12.0 |
| 独立车库、地下车库出入口、排水沟 | 15.0 |
| 公共集会场所、生命支持区域 | 15.0 |
| 燃煤锅炉房 | 30.0 |
| 一般架空电力线 | ≥1.5倍电杆高度 |
相关参考: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
医院中心供氧系统氧气站建设说明:液氧气化站房主生产间及氧合流排间宜为单层;气化站房主要生产间屋架下弦高度按设备等确定且不小于4米;相关建筑须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...
查看全文上海中心供氧厂家提供小型医院、乡镇卫生院、养老院及综合医院的病房供氧系统和医用气体工程解决方案,涵盖医用气体管道、设备带、床头呼叫器、手术室净化与气体管道、...
查看全文北京中心供氧厂家提供医院中心供氧系统、站房设备、病房设备带、气体终端销售与施工,并涵盖负压吸引、净化工程、ICU/负压病房及PCR实验室建设,核心产品自主生产,资质...
查看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