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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压病房医用气体设计要求

行业资讯 1251

负压病房及负压隔离病房的医用气体设计,主要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、医用真空负压吸引系统、医用压缩空气系统以及呼叫对讲系统和配电设备。

1、负压病区的医用气体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《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》GB 50751、《氧气站设计规范》GB 50030、《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》GB 50029、《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》 YY/T 0187、《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》YY/T 0186等的相关规定。

2、医用氧气系统供气压力宜按 0.45~0.55MPa 考虑。

3、医用气体的管材宜选用无缝铜管。

4、 医用真空管道以及附件不得穿越清洁区。

5、供病人使用的医用氧气、医疗压缩空气管道上应设置止回装置,止回装置应靠近病房区域。

6、医用气体管道穿越不同功能分区时应设穿墙套管,套管内气体管道不应有焊缝与接头,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实,套管两端应有封盖。

7、医用氧气、医疗压缩空气管道均应进行 10%的射线照相检测,其质量不低于Ⅲ级。

8、医用气体管道应做压力试验和泄漏性试验。

9、单床间每床的医用氧气终端、医用真空终端应设置 2 个,如设医疗空气系统,终端应设置 2 个。

10、双床间医用氧气终端宜设置 3 个,医用真空终端不宜少于 2 个,如设医疗空气系统,终端不宜少于 2 个。

11、负压病房医用氧气设计流量每床宜按 4~10L/min 计算。床位数同时使用率按 100%计算。

12、负压隔离病房医用氧气设计流量每床宜按 30~50L/min计算。床位数同时使用率按 100%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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